信网5月7日讯 为了加强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李新慧处长于2015年5月6日下午做客青岛政务网“网络在线问政”栏目,就“青岛市保健食品安全”相关问题回答网友提问。
据信网了解,近些年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广告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规定》,不断加大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管工作,严格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加强对批准过的保健食品的监督检查和广告监测工作,对监测发现的违法广告,及时移送工商部门依法查处。打击保健食品非法宣传,包括严厉整治违法广告,是保健食品监管的重点内容之一。
保健食品与药品不能一概而论
很多网友有“保健食品能否治病?”一问,据此李新慧处长明确指出,“保健食品不是药品,没有治疗作用。”保健食品虽对身体机能具有一定的调节作用,但不能替代药物治疗。消费者患病必须及时就医,不能将保健食品当做药品服用,以免延误治疗,加重病情。“已经在服用如降糖、降血脂、降血压等药物的患者,如食用有关保健食品前,应当询问医生。”
除此之外她还强调,凡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必须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研制者应向所在地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经初审同意、现场核查合格后,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审查合格的保健食品发给《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获得产品的批准文号为,准许使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保健食品标志,通常称的是"蓝色小帽",然后才能允许生产。”
谨防违法广告宣传
不少网友也反映了家里的老人盲目轻信违法广告购买保健食品,针对这种现象,李新慧处长做出了详细回复。
“老年人应该尽量避免三种消费误区,一是根据广告选产品。有的消费者看到广告上宣传保健食品能预防、治疗疾病并改善各种身体不适症状,还免费供应两盒,马上就心动购买,拿到货之后才发现产品并不免费,效果也不神奇。这种情况下消费者一定要理性对待广告宣传,对一些将产品功效描述得神乎其神的广告,尤其要慎重。二是看中优惠买得多。曾有一个案例,花7千多元买蛋白粉的李老太太,就是"看中"了特惠活动,才一次性买了20多罐。这时候如果一次性买得太多,过了保质期没有吃完,或由于保存不当,在保质期内就变质了,本想省钱,却造成了不必要的浪费。”
“除此之外就是网络购买入陷阱”,李处长说,“某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某降糖类保健食品",感觉此产品既便宜、又有很好的效果。但经检测,购买的是加了西药成分的假冒保健食品。网上一些非法公司,套用正规保健食品企业的名称或保健号销售假冒保健食品,因此,消费者需格外小心。”
网上查询食品真伪
那么,该如何辨别真伪保健食品呢?据李新慧处长介绍,《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规定,保健食品广告实行审查制度,即保健食品的广告需经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通过后发布,广告内容不得体现治疗疾病、不得夸大保健食品功效,不得以国家机关及其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学术机构、行业组织、或者专家、医务人员和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不得含有最新技术等等。
“若对保健食品的质量有疑问,网友可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网站www.sfda.gov.cn,在网站上有数据查询栏目,可以对我国批准的保健食品进行查询,并核对相关信息。如果发现信息不一致或者其他明显不对的地方,可以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我们将帮助确定产品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