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山东省济南市委宣传部、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九部门联合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决定自即日起,利用三个月的时间,重点整治包括各类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美容服务广告在内的广告发布行为,严格监管网络媒体的广告经营活动,严厉查处新闻出版单位、广播电视和网络媒体以新闻报道形式和健康咨询栏目变相发布广告的行为,严肃规范广告经营秩序。 在联合行动期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重点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审查和监测工作,对发现的严重违法广告及时移送工商部门依法处理,对严重违法广告涉及的产品及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强监督管理并采取切实的强制措施。 2013年7月5日,经报请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爱华(北京)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生产的爱华痘痘平片、哈尔滨中泰医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厚德牌蜂胶软胶囊两个保健食品在济南市范围内采取暂停销售的措施,同时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违法广告的发布,并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启事。上述两种产品因其广告存在篡改审批内容、利用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含有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而被采取强制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