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5月16日起,各地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深入展开。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全部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了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动员部署大会,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出台了《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方案》并及时上报总局。
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各地高度重视,主要领导挂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督导。为使专项行动深入有效的开展,各地在专项行动中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按照“四个一律”办事,严肃工作纪律,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于工作不落实、协查不配合、监督检查走过场以及案件查处不力、通风报信、失职渎职的,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此次行动中各地注重结合当地实际,突出特色,吉林、浙江政府牵头,多个部门联合发文,部署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天津注重打击与规范相结合,通过专项行动,对41家直销和委托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宣传行为进行了规范。广东、山东、北京、广西、浙江、贵州等地高度重视案件查处工作,对总局通报的事项逐一进行落实,对违法违规企业,都进行了立案查处。上海围绕保健食品三个“重点对象”深入开展三项“全覆盖”专项检查行动。江苏、西藏注重技术支撑,划拨转款,配备保健食品快速检测设备,组织快速检测筛查培训。各地注重工作落实,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加强工作督导。辽宁、安徽、福建等地组织飞行检查,督导专项行动方案的落实。
专项行动中,各地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福建、江苏省局召开了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山西省局在各大媒体和网站大力宣传开展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积极作用,其他地方也邀请了多家新闻媒体出席动员部署大会,营造了良好的“打四非”新闻宣传氛围。同时,各地注重建立行刑联动机制,邀请了公安系统有关负责人参加大会,不少地方公安部门将打击食品药品犯罪作为今年公安系统打假重点工作之一,加强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联动,配合保健食品打“四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