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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五项措施强化药品市场流通监管工作

来源: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类别:政策法规 2013年03月26日 12:03:00

2013年,为应对药品市场流通日益复杂新形势,切实保障福建省药品市场安全有序,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五项措施强化药品市场流通监管工作。

  一是强化日常监管,全面落实监管责任。注重深度,进一步提高监管针对性、靶向性,定期对辖区内认证合格企业进行回访抽查,重点监管药品购进、储存、销售、质量管理人员在岗情况等。注重力度,重视整改结果监督检查的状况,做到查一家,改一家,规范一家。注重密度,加大回头看频率,把回头看作为考量问题企业整改成效的重要手段,防止整改走过场。

  二是抓好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工作。继续推进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工作,高度重视,集中精力,加强协调,根据资源保障状况、药品监管状况、安全绩效状况三个版块共50多个评价指标,完成好评价工作。

  三是积极推进药品流通领域的现代物流发展。加大对具备物流条件或经过改造可达到现代物流条件企业的指导力度,有效促进药品现代物流发展工作,引导企业按标准、按要求开展药品委托储存和配送工作。

  四是加大特殊药品监管力度。重新审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定点经营企业,对不符合布局规定和要求的予以调整,保障调整期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和供应,在提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管理水平和经营集中度的基础上,促进适度竞争,改善供药环境。同时,强化含麻复方制剂流通领域的监管,完善麻黄碱复方制剂批发企业销售管理制度,督促企业利用药品电子监管网的预警功能,及时跟踪核实流向,掌控动态;督促企业建立异常销售分析报告制度,完善麻黄碱复方制剂零售管理制度,确保安全。

  五是进一步加强药品广告监测监管。市、县级局均配备广告监管人员,专人负责广告工作,提高广告监测监管水平。注重正面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增强识别虚假广告的意识,采取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学校等多种形式的药品广告法规知识宣传,提高公众对违法广告的鉴别能力。加大违法广告的监管力度,完善与宣传、工商、卫生、广电、消委会等部门的联系协作协查监管制度。加强生产企业广告诚信建设,建立广告信用档案制度,进一步净化药品广告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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