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标识规范
来源:中国经济网
类别:行业动态
2022年04月12日 07:42:30
声称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
保健食品标签设置警示用语区及警示用语。警示用语区位于最小销售包装包装物(容器)的主要展示版面,所占面积不应小于其所在面的20%。警示用语区内文字与警示用语区背景有明显色差。警示用语使用黑体字印刷,包括以下内容:
当主要展示版面的表面积大于或等于100cm时,字体高度不小于6.0毫米。当主要展示版面的表面积小于100cm时,警示用语字体最小高度按照上述规定等比例变化。
-
净含量应标于“主要展示版面”的右下方,应与“主要展示版面”的底线相平行。
-
液态食品:用体积。单位为:毫升、升,或ml、L;固态与半固态食品:用质量。单位为:克、千克,或g、Kg。
-
同一销售包装中的保健食品分装于各容器或以相互独立的形态包装时,应在最小容器的包装上标示该容器中保健食品的净含量。同时,销售包装的保健食品净含量应标示为最小容器的数量乘以(×)最小容器中的保健食品净含量,或独立形态的保健食品数量乘以(×)单一形态的保健食品净含量。
主要原料、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保健功能、适宜人群、食用方法及食用量、规格、贮藏方法,应当与卫生部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所载明的内容相一致。
-
食品生产许可编号
-
产品标准代号
-
生产者、经销商的名字、地址和联系方式
保健食品标识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所附的产品说明书应置于产品外包装内。保健食品标识和产品的说明书的文字、图形、符号清晰、醒目、直观,易于辨认和识读。以规范的汉字为主要文字,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少数民族文字或外文,但必须与汉字内容有直接的对应关系,并书写正确。所使用的汉语拼音或外国文字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系转载自网络,如有侵犯,请联系我们立即删除。另: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88蓝保健品网无关。如无特殊注明均为本站(88蓝保健品网)原创,版权归88蓝保健品网所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