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17
山东省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多措并举,深化保健食品监管工作
为深入治理食品、保健食品违规虚假宣传产品功效、误导和欺诈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行为,青岛市西海岸新区食药局多措并举,打扶结合,进一步规范保健品市场秩序,引导企业自我完善,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一是开展拉网式检查。针对辖区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是否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无按照批准内容生产、有无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是否存在掺杂掺假等违法行为,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是否具备经营资质,产品标签标识、宣传材料是否存在未经批
2018-07
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扎实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
为进一步净化食品和保健食品市场环境,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利用会议营销、健康讲座等形式违法宣传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近日,淄博市博山区在辖区范围内分阶段、按计划扎实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消费安全。结合卫生城市迎审工作,对辖区食品、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式摸排检查,以超市、零售药店、保健品专营店及健康体验馆为检查重点,加大对缓解体力疲劳类
梧州市蒙山县陈塘镇食品药品监管所举办食品安全知识讲座
近日,梧州市蒙山县陈塘镇食品药品监管所联合陈塘中心小学举办2018年食品安全食品安全知识讲座。 在讲座上,陈塘镇食品药品监管所负责人就如何做到预防病从口入、怎样辨识“三无食品”以及如何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等三个方面进行讲解,并与陈塘中心小学的师生进行现场互动。 此次讲座得到了学校老师的大力支持,现场秩序良好,氛围活跃,有效的把食品安全知识带进了校园,提高了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错峰检查
为进一步净化保健食品市场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不法经营者利用会议、健康讲座等形式非法销售保健品的行为,2018年6月底,碑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周的保健品非法会议营销错峰检查。要求各监管所对各自辖区内近期保健品非法会销相关投诉多发位置及保健品生产经营单位非法会销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摸底,对可能发生非法会销的经营单位进行错峰执法,突击检查,重点对保健品经营单位证照
金华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与虚假宣传整治“百场宣传”活动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局《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与虚假宣传整治“百场”宣传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围绕“防范欺诈、关爱健康”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整治百场宣传主题,金华市主动作为,把宣传与整治有结合,形成“天天都是宣传日、周周都是宣传周、月月都是宣传月”的舆论环境,引导公众积极参与、了解食品保健食品健康知识,不断提升自我保护意识,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社
陕西省铜川市政府为群众买舌尖上的保单——食品安全救助险
“市政府给全市人民买了一份保险,在外用餐发生3人以上的食品安全事件,即便找不到责任人也能获得理赔。”这是连日来铜川市民议论的新鲜事。原来,铜川市政府使用财政资金,铜川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作为投保人,为全市85万群众买了一份"舌尖"上的保单: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3人或3人以上),每位受害人最高可获赔12万元,并可实现"先行赔付"。 近日,铜川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毕节市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为坚决遏制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毕节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启动为期半个月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此次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是为了贯彻落实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安全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部署,重点针对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食盐经营、餐饮消费、药品生产、药品经营、医疗器械经营等七个环节,将以县为单位,排查到每一个食品药品生产经营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继续做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继续做好 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的通知 食安办〔201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安全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安全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国家网信办: 2017年7月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等9部门关于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的通知》(食安办〔2017〕20号)要求,积极
安徽省芜湖市食药监局“三加强”推进生产环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
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芜湖市食药监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抓落实,着重开展了生产环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治理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食安办主任为组长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芜湖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小组成员单位工作分配及重点任务,确保各项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岗到位。二是加强检测处置。将非法添加、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重金属
福建省:【抽检快报】注意!这批次保健食品抽检不合格
近期,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全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保健食品等3大类食品78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7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抽检结果:保健食品不合格1批次:标示为樟树市宏洁药业有限公司2016年12月02日生产的宏洁牌芪苓氨基酸口服液,可溶性固形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
2024年上海网红选品博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