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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在吉林、湖南、广西取得成果

来源: 互联网 类别:政策法规 2014年10月21日 12:10:00

 

湖南省
  近期,湖南省食安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工商局联合部署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全省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积极行动,突出重点,重拳出击,多措并举,全面推进,专项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2014年10月10日,共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2006个,检查食品生产单位6112户次,其中食品生产小作坊2237户次;检查食品经营户66923户次,取缔无照经营户243户,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40户,吊销营业执照25户,捣毁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窝点38个,查扣侵权仿冒食品5005公斤,查扣劣质食品 7049公斤,查处侵权仿冒食品案件23件,查处食品违法案件570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7件。

吉林省
  吉林省局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立即部署,迅速行动,调动“公安”、“媒体”两大力量,突出“四打击”力度;积极发挥省、市、县、乡、村五级贯通食品安全办协调作用,强化“四规范”的效果,以管理规范农村食品批发市场为切入点,以集中整治大集庙会、红白喜事、农忙帮忙、聚餐等重点时段为突破口,大力推进地产特色食品整治。通过强化舆论宣传、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开展全过程、全链条、全覆盖监督检查,严惩食品违法犯罪行为,使农村食品市场得到有效规范。

  通过排查治理,我省共梳理出三大类严重影响农村食品安全问题的业态,并分别制定治理措施。

 

 

广西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工商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清查和专项治理,各地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查办了一批食品安全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2014年10月8日,全区共检查食品生产单位2540户次、食品经营户22980户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1833个次;开展监督抽检452批次;累计查处食品违法案件98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案件4件;查获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共计2013.53公斤;捣毁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窝点8个;依法取缔无证经营户21户次;受理并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9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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