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已经被纳入国务院2024年的立法工作预备修订之列,修法进入关键时期。除了修法进程的利好之外,近日,一些对于企业来说不平等的法律法规也正在得到了进一步的清理。
先有党中央、国务院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市监总局开始征集各类法律法规政策不平等对待企业的问题线索。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也印发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对加强新时代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做出了系统部署。
对于各个行业来说,曾经的不平等法律法规正在得到进一步的清理,在直销修法的双重加持下,直销“乱罚滥罚”或将自此被戴上紧箍咒。
01.
《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接连取得实质性的进展,直销行业长远发展的法律保障问题有望得到改善。
修法带来的是细分行业利好的开端,除此之外,针对引发社会强烈关注的各地方“逐利性罚款”的行为,国家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明确规定行政罚款不可任意而为。此次对于清理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开始面向社会征集问题线索正是进一步利好的表现。
这一系列的动作非常清晰的表明了国家态度,目的就是保护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巩固经济发展的长远根基。
02.
近年来,乱罚款和“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执法”等极端事件使得企业饱受“其累”。
2023年11月份,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在今年的2月份,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首次对行政法规、规章中罚款设定与实施作出全面系统规范,明确任何行政机关都不得随意给予顶格罚款或者高额罚款,抑制地方“罚款式创收”冲动,优化营商环境。
《学习时报》发文重点解读进一步规范行政罚款制度,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依法设定行政罚款,严格遵循上位法规定。
2、科学合理设定行政罚款,确保过罚相当。
3、强化对行政罚款裁量权的监督,控制罚款幅度。
4、加强对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运用的监督,严防其沦为“罚款工具”。
5、严格贯彻“收支两条线”制度,坚决杜绝逐利执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也正是出于加强新时代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构建全面完善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
目的非常明确:行政罚款不可任意而为!
03.
市场监管部门现开始征集各类法律法规政策不平等对待企业的问题线索,也将重点从五个方面入手:
1、妨碍市场准入和退出。
2、妨碍要素平等获取、自由流动和商品、服务自由流动。
3、影响生产经营成本。
4、影响企业生产经营。
5、行政监管执法。
这五方面,多半都能与直销行业有所关联。想尽一切办法来降低企业和经营者的成本,抑制地方政府的“罚款式创收”的冲动,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职能部门给出了最大的力度。
而强化对罚款收入异常变化的监督,开展实地核查,对符合问责规定的,严肃问责,中办国办印发的《意见》来的恰逢其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