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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保健品拉下“神坛”!市场监管总局发文规范原料及标注

来源: 互联网 类别:政策法规 2019年09月30日 12:09:00

《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下称《指南》),市场监管总局昨日(8月20日)连发一令一公告,从原料到标注,进一步规范保健品生产、经营销售,将“神药”保健品们拉下“神坛”。

  存在食用安全风险以及原料安全性不确切的;无法制定技术要求进行标准化管理和不具备工业化大生产条件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禁止食用,或者不符合生态环境和资源法律法规要求等其他禁止纳入的情形。《办法》显示,有以上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办法》还列举了不得列入保健功能目录的情形,其中包括涉及疾病的预防、治疗、诊断作用;庸俗或者带有封建迷信色彩;可能误导消费者等其他情形。

  在功能方面,《指南》更是进一步严格要求保健品企业将保健品和药品作出区分。“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指南》要求保健品企业必须在标签上标注上述警示语,并且要求设置专门的警示区,警示区必须设置在最小包装物的主要展示版上,且面积不少于其所在版面的20%,警示语还要使用黑体字,让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看得更加清楚。

  另外,《指南》还对保健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标识提出要求,要求包括日期标注应当与所在位置的背景色形成鲜明对比,易于识别,采用激光蚀刻方式进行标注的除外。日期标注不得另外加贴、补印或者篡改。

  值得注意的是,一周前,南方都市报调查起底保健品市场多款保健品添加药物神经节苷脂,有一些保健品还虚假宣称能治脑病,修复脑神经等近乎吹成神药,引发公众广泛关注。

  南都记者注意到,《办法》将于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指南》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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