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头条>> 政策法规 >>药监政策速览 |《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之委托方主体责任

药监政策速览 |《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之委托方主体责任

来源:中国药闻 类别:政策法规 2022年01月13日 12:00:00
1号馆-消杀卫生 2号馆-免疫力 3号馆-营养系列 4号馆-奶粉 5号馆-乳膏贴剂 6号馆-特医特膳 7号馆-包装 8号馆-进口 9号馆-原料


为进一步落实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制度,《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明确了委托方,即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承担的主体责任:
  

一、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定受托生产企业遴选标准,并对受托生产企业生产活动进行监督;
  

二、应设质量安全负责人并承担相应职责;
  

三、应留样并符合相关要求;
  

四、应承担产品上市放行职责;
  

五、应建立并执行记录管理制度,监督受托生产企业保存执行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相关记录。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系转载自网络,如有侵犯,请联系我们立即删除。另: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88蓝保健品网无关。如无特殊注明均为本站(88蓝保健品网)原创,版权归88蓝保健品网所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