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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第四期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的警示公告

来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类别:政策法规 2018年05月19日 12:00:00
1号馆-消杀卫生 2号馆-免疫力 3号馆-营养系列 4号馆-奶粉 5号馆-乳膏贴剂 6号馆-特医特膳 7号馆-包装 8号馆-进口 9号馆-原料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秩序,严厉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行为,依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根据20182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组织对170个电视频道和180份报纸刊播的广告进行监测提供的数据和我省监测数据,现将20182月份全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的发布情况予以公告。

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切勿轻信违法广告宣传,请通过合法渠道购买和使用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必要时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数据查询中心获取经批准的广告信息,谨防上当受骗。对怀疑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继续做好本辖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工作,发现违法违规发布广告的,及时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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