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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要受处罚 山东四项行动“守护舌尖安全”

来源: 互联网 类别:互联网 2019年03月09日 12:03:00

 本报济南讯 3月4日,山东省食安办会同山东省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出台《2019年全省“守护舌尖安全”整治行动总体方案》,重点开展四大专项行动。

 

  以蔬菜、水果、茶叶等主产区为重点,聚焦韭菜、芹菜等高风险产品,加强农药使用管理,管控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在农村和城乡接合部,重点整治无证生产经营农资主体,特别是流动商贩,严厉打击利用培训班或展销会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犯罪行为。以枣、梨、葡萄、桃等产品为重点,严肃查处农药违规使用以及滥用农药等违法犯罪行为。围绕“三鱼两药”重点区域和项目,继续开展水产品安全专项治理。在畜禽产品中组织开展屠宰环节非法注水注药、生鲜乳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禁超限量使用兽药、非法添加、滥用抗生素等违法犯罪行为。

 

  开展“三小”规范提升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地方属地责任,加强“三小”登记、备案工作,继续推进“三小”综合治理,确保“三小”业户纳入监管范围。按照“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单据留存、原料公示、加工规范、场所清洁”六项标准要求,落实正面与负面清单,鼓励支持“三小”集中生产经营。深入开展“一对一”帮扶行动,规范提升“三小”生产经营水平。

 

  开展食品保健食品宣传营销规范行动。重点查处食品和保健食品标签虚假行为,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不一致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违法会议营销行为的打击力度,以存在会议营销活动的宾馆酒店、销售对象为老年(病弱)群体的店铺等为重点场所,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虚假宣传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食品、保健食品直销企业的监管,重点查处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违规直销、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虚假宣传、超直销产品范围经营、在未批准区域开展直销业务等违法犯罪行为。以互联网、电视、广播、报刊、户外为重点媒介,严查含有断言功效、保证安全性、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内容的违法广告。

 

  农村食品安全涉及千家万户,我省将以农村集市、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等为重点场所,以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为重点品种,加强对农村地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严查生产、销售食品假冒、假货、“三无”、劣质、超过保质期等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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