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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查处3起食品安全违法案件

来源: 互联网 类别:政策法规 2018年07月25日 12:07:00

2018年4月,根据举报线索,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郑州、洛阳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查处3起食品安全违法案件。

  1.郑州天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经查,该公司持有《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受北京天龙杏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生产保健食品“济茂堂牌赛舞胶囊”。经检验,该公司生产的“赛舞胶囊”产品中含有双氯芬酸钠药物成分。该公司相关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并涉嫌犯罪。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法吊销该公司《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相关责任人员李德仕、唐现平、贾军、张玉梅、郭金明、李英等6人5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已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

  2.洛阳鼎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经查, 该公司持有《营业执照》,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主要通过网络平台、义诊推销、下线代理等方式,销售山药枸杞子压片糖果等食品,并搭售含有格列本脲等药物成分的胶囊,宣称相关食品具有降血糖功能。该公司相关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规定,并涉嫌犯罪。洛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已立案查处,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洛阳市洛龙区工商分局依法吊销该公司《营业执照》;洛阳市公安机安乐分局已抓捕犯罪嫌疑人16人。

  3.洛阳卓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超范围经营、虚假宣传案。经查,该公司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许可的经营项目为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但在该公司现场查获部分普通预包装食品,以及大量宣传疗效和夸大功效的虚假宣传材料。同时,在检查过程中,该公司存在拒绝、阻挠检查等行为。该公司相关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规定,洛阳市新安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给予该公司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刘小巧5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新安县工商局对该公司罚款15万元,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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