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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抓“一大一小” 南京食品生产“双提升”

来源: 互联网 类别:政策法规 2017年11月25日 12:11:00

为抓实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南京市在食品生产环节大力开展食品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和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一大一小”双提升行动。行动开展以来成果丰硕,地产食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大力提升了城市食品安全治理水平。目前此项工作已纳入南京市政府创建工作“十大工程”。


  一、食品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升行动


  一是严格标准,坚持高标准创建。制定《南京市食品生产规范化管理示范企业创建标准》,从公示栏、环境条件、管理机构、人员要求、食品召回等十个方面明确创建标准,选择不同规模、不同类别的食品企业,通过创建食品生产规范化管理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打造示范样板,促使企业全面落实良好行为规范。中小食品生产企业环境卫生、生产过程管理明显改进,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度;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全面应用HACCP或ISO22000等先进管理体系;乳制品、白酒、食品添加剂、儿童适宜食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分装食品、蜂制品生产企业建立食品生产电子追溯体系。此外,对近两年发生监督抽检不合格、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媒体负面报道的企业,采取一票否决制。二是加强引导,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召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食品生产示范企业动员大会”,邀请全市150多家食品生产企业参会,深入解读创建标准,并与企业签订了“南京市食品生产企业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倡议书”。要求各区开展“三个一”行动:对辖区内企业进行一次全员培训和动员;督促企业开展一次主体责任自查自纠活动;对企业至少开展一次全过程检查。同时,对创建存在困难的企业,南京市局组织专家进行针对性的现场帮助指导。三是营造氛围,引导公众广泛参与。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大力宣传创建工作。开展“走进企业 共享食品安全”主题活动,组织媒体、消费者深入企业车间,了解食品生产过程,并对公众感兴趣的问题进行解答,强化公众参与意识。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开放日,向社会承诺,供公众参观。四是强化考评,抓好示范创建验收。在全市组织区与区之间的互查,市局派人参与并进行随机抽查,向创建成功的示范企业授牌。

  全市共创建示范企业200余家,规模以上企业100 %取得HACCP或ISO22000认证,电子追溯体系建设实现白酒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100 %覆盖,肉制品、食用植物油、儿童适宜食品、分装食品和蜂制品生产企业50 %覆盖。


  二、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行动


  一是摸清底数,完善档案。对食品小作坊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食品小作坊基本情况,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逐户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食品小作坊监管档案。二是建章立制,规范登记。一是依据《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出台《南京市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各区结合区情自主制定《食品小作坊加工品种目录》,全面开展小作坊登记发证工作。二是为了进一步方便百姓申请登记,规范基层登记流程,提升登记工作效能,及时掌握全市登记信息,南京市组织开发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系统,涵盖食品小作坊网上申请登记和审批核发的网上操作,登记工作全面实现网上办理。三是明确标准,示范引领。一是出台《南京市创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示范点实施方案》,明确小作坊“三清四能”(渠道清、人员清、标识清,能走、能看、能闻、能触)创建标准。二是大力实施食品小作坊示范点创建工作。按照“示范一批、登记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小作坊进行帮扶改造,统一小作坊公示栏和管理台账,作为示范点组织各区局参观学习,进一步统一创建标准;对符合登记取证要求的食品小作坊要督促办理登记;对不满足条件又想继续从事食品小作坊生产的,限期整改、限期申证;对生产加工条件恶劣又不主动整改、使用非食品原料或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作坊”集中予以取缔,并追究刑事责任。四是以奖代补,激发热情。市局对主动改造、创建成功的小作坊,给予1万元/家的奖励资金,并鼓励区局酌情配套奖励,大大减轻了小作坊业主的经济压力,也激发了其创建积极性。

  通过创建工作,全市共创建示范小作坊200余家。此外,以浦口区泰山街道为试点,探索建立街镇一级的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引导加工区内的食品小作坊按章生产、规范经营。以豆制品为试点,探索建立由豆制品行业协会牵头的豆制品集中加工区,由品牌企业托管,把分散的小作坊集中到规划区域,按照统一的技术规范和操作流程进行生产。以汤山七坊、黄龙岘茶叶集聚区为试点,在小作坊集聚区试点第三方统一管理模式,依托主办方或者规模企业对集聚区内的小作坊集中管理,设置检验室,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为抓实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南京市在食品生产环节大力开展食品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和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一大一小”双提升行动。行动开展以来成果丰硕,地产食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大力提升了城市食品安全治理水平。目前此项工作已纳入南京市政府创建工作“十大工程”。


  一、食品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升行动


  一是严格标准,坚持高标准创建。制定《南京市食品生产规范化管理示范企业创建标准》,从公示栏、环境条件、管理机构、人员要求、食品召回等十个方面明确创建标准,选择不同规模、不同类别的食品企业,通过创建食品生产规范化管理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打造示范样板,促使企业全面落实良好行为规范。中小食品生产企业环境卫生、生产过程管理明显改进,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度;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全面应用HACCP或ISO22000等先进管理体系;乳制品、白酒、食品添加剂、儿童适宜食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分装食品、蜂制品生产企业建立食品生产电子追溯体系。此外,对近两年发生监督抽检不合格、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媒体负面报道的企业,采取一票否决制。二是加强引导,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召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食品生产示范企业动员大会”,邀请全市150多家食品生产企业参会,深入解读创建标准,并与企业签订了“南京市食品生产企业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倡议书”。要求各区开展“三个一”行动:对辖区内企业进行一次全员培训和动员;督促企业开展一次主体责任自查自纠活动;对企业至少开展一次全过程检查。同时,对创建存在困难的企业,南京市局组织专家进行针对性的现场帮助指导。三是营造氛围,引导公众广泛参与。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大力宣传创建工作。开展“走进企业 共享食品安全”主题活动,组织媒体、消费者深入企业车间,了解食品生产过程,并对公众感兴趣的问题进行解答,强化公众参与意识。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开放日,向社会承诺,供公众参观。四是强化考评,抓好示范创建验收。在全市组织区与区之间的互查,市局派人参与并进行随机抽查,向创建成功的示范企业授牌。

  全市共创建示范企业200余家,规模以上企业100 %取得HACCP或ISO22000认证,电子追溯体系建设实现白酒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100 %覆盖,肉制品、食用植物油、儿童适宜食品、分装食品和蜂制品生产企业50 %覆盖。


  二、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行动


  一是摸清底数,完善档案。对食品小作坊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食品小作坊基本情况,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逐户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食品小作坊监管档案。二是建章立制,规范登记。一是依据《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出台《南京市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各区结合区情自主制定《食品小作坊加工品种目录》,全面开展小作坊登记发证工作。二是为了进一步方便百姓申请登记,规范基层登记流程,提升登记工作效能,及时掌握全市登记信息,南京市组织开发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系统,涵盖食品小作坊网上申请登记和审批核发的网上操作,登记工作全面实现网上办理。三是明确标准,示范引领。一是出台《南京市创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示范点实施方案》,明确小作坊“三清四能”(渠道清、人员清、标识清,能走、能看、能闻、能触)创建标准。二是大力实施食品小作坊示范点创建工作。按照“示范一批、登记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小作坊进行帮扶改造,统一小作坊公示栏和管理台账,作为示范点组织各区局参观学习,进一步统一创建标准;对符合登记取证要求的食品小作坊要督促办理登记;对不满足条件又想继续从事食品小作坊生产的,限期整改、限期申证;对生产加工条件恶劣又不主动整改、使用非食品原料或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作坊”集中予以取缔,并追究刑事责任。四是以奖代补,激发热情。市局对主动改造、创建成功的小作坊,给予1万元/家的奖励资金,并鼓励区局酌情配套奖励,大大减轻了小作坊业主的经济压力,也激发了其创建积极性。

  通过创建工作,全市共创建示范小作坊200余家。此外,以浦口区泰山街道为试点,探索建立街镇一级的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引导加工区内的食品小作坊按章生产、规范经营。以豆制品为试点,探索建立由豆制品行业协会牵头的豆制品集中加工区,由品牌企业托管,把分散的小作坊集中到规划区域,按照统一的技术规范和操作流程进行生产。以汤山七坊、黄龙岘茶叶集聚区为试点,在小作坊集聚区试点第三方统一管理模式,依托主办方或者规模企业对集聚区内的小作坊集中管理,设置检验室,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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