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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局对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广告亮红牌

来源: 互联网 类别:政策法规 2017年06月05日 12:06:00

近日,盈姿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破壁灵芝孢子粉胶囊”因在媒体上长期刊播严重违法广告遭河南省局亮红牌,并被采取暂停销售、限期整改措施。


  河南省局在广告监测中发现,盈姿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生产的“破壁灵芝孢子粉胶囊”在媒体上长期刊播严重违法广告,经多次公告并查处仍继续发布,严重扰乱了广告发布秩序,在社会上造成恶劣的负面影响。该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决定对盈姿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生产的“破壁灵芝孢子粉胶囊”采取暂停销售、限期整改的措施并发布通告。


  通告指出,自5月16日起,暂停该公司药品“破壁灵芝孢子粉胶囊”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销售,并要求全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立即通知药品经营企业,将上述药品下架、暂停销售,并对怀疑有质量问题的药品进行抽验。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对拒不执行本通告要求继续销售该药品的,一律予以查封、扣押,责令停业整顿。


  通告要求,该企业若要恢复该产品销售,企业须向河南省局提出恢复该产品在本行政区域内销售,须在原违法广告发布媒体发布更正启事,且在河南日报、河南省电视台、河南人民广播电台同时发布更正启示,更正启示连续刊播不得少于3天,才能向河南省局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才能恢复产品在河南的销售。


  除了盈姿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违法广告外,还有南京世界村天然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龙舒泰精制地龙胶囊”、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喘咳宁片”、内蒙古库伦蒙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明目二十五味丸”等违法广告。这些产品广告存在擅自篡改审批内容,存在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因此,河南省局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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